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列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的说法,

练习题库2022-08-02  62

问题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下列关于科创板上市公司股份减持的说法,正确的有(  )。Ⅰ.公司股东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可以在公司上市前托管在具备经纪业务资格的证券公司,并由证券公司按照上市业务规则的规定,对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交易委托进行监督管理Ⅱ.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至第6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Ⅲ.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Ⅳ.上市公司存在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公司股份Ⅴ.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A.Ⅰ、Ⅱ、ⅤB.Ⅲ、Ⅳ、ⅤC.Ⅱ、Ⅲ、ⅣD.Ⅱ、Ⅲ、Ⅳ、ⅤE.Ⅰ、Ⅱ、Ⅲ、Ⅴ

选项 A.Ⅰ、Ⅱ、Ⅴ
B.Ⅲ、Ⅳ、Ⅴ
C.Ⅱ、Ⅲ、Ⅳ
D.Ⅱ、Ⅲ、Ⅳ、Ⅴ
E.Ⅰ、Ⅱ、Ⅲ、Ⅴ

答案 B

解析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修订)具体分析如下:
Ⅰ项,第2.4.2条规定,公司股东持有的首发前股份,可以在公司上市前托管在为公司提供首次公开发行上市保荐服务的保荐机构,并由保荐机构按照本所业务规则的规定,对股东减持首发前股份的交易委托进行监督管理。
Ⅱ项,第2.4.3条第1、2款规定,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并应当符合《减持细则》关于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上市时未盈利的,在公司实现盈利前,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个完整会计年度内,不得减持首发前股份;在前述期间内离职的,应当继续遵守本款规定。
Ⅲ项,第2.4.6条规定,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上市公司持续稳定经营。
Ⅳ项,第2.4.7条规定,上市公司存在本规则第十二章第二节规定的重大违法情形,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公司股票终止上市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减持公司股份。
Ⅴ项,第2.4.5条规定,上市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减持本公司首发前股份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①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和离职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公司首发前股份;
②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③法律法规、本规则以及本所业务规则对核心技术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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