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下列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

admin2022-08-02  52

问题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下列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的(  )。A.认缴出资总额500万人民币的合伙企业B.银行存款500万人民币的自然人C.年收入60万的自然人D.注册资本600万、实缴出资501万的有限责任公司

选项 A.认缴出资总额500万人民币的合伙企业
B.银行存款500万人民币的自然人
C.年收入60万的自然人
D.注册资本600万、实缴出资501万的有限责任公司

答案 D

解析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2017年修订)第3条规定,下列机构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1、实收资本或实收股本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第5条第1款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人投资者可以申请参与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
1、在签署协议之日前,投资者本人名下最近10个转让日的日均金融资产500万元人民币以上。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2、具有2年以上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或者具有2年以上金融产品设计、投资、风险管理及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具有《办法》第八条第一款规定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及其子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以及经行业协会备案或者登记的证券公司子公司、期货公司子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金融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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