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下列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法,正确的是( )。A.

admin2022-08-02  56

问题 根据《证券法》,下列关于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法,正确的是(   )。A.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B.对擅自改变用途的发行人,上市公司直接责任人员仅处警告,不处罚款C.通过董事会的决议可以改变募集资金用途D.对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均没有限制

选项 A.擅自改变用途而未作纠正的不得再次公开发行
B.对擅自改变用途的发行人,上市公司直接责任人员仅处警告,不处罚款
C.通过董事会的决议可以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D.对公开发行的股票、债券募集资金用途均没有限制

答案 A

解析 根据《证券法》,公司对公开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必须按照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所列资金用途使用;改变资金用途,必须经股东大会作出决议。擅自改变用途,未作纠正的,或者未经股东大会认可的,不得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擅自改变公开发行证券所募集资金的用途的,责令改正,处以五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并处以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ongyezige/1724086.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