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作为劳动争议主体的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  )以上,有共同

练习题库2022-08-02  33

问题 (2016年11月)作为劳动争议主体的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  )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属于集体劳动争议。A.2人B.5人C.10人D.20人

选项 A.2人
B.5人
C.10人
D.20人

答案 C

解析 按照劳动争议的主体划分 (1)个别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10人以下,有共同争议理由的。 (2)集体争议。职工一方当事人人数为10人以上,有共同争议理由的。 (3)团体争议。工会与用人单位因签订或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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