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幼时由乙夫妇收养,一直共同生活。在甲十岁时其生父丙与乙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

admin2022-08-02  20

问题 甲幼时由乙夫妇收养,一直共同生活。在甲十岁时其生父丙与乙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丙死后留下遗嘱,房屋由甲继承,存款赠与侄子丁。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B.甲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C.对丙的遗产,甲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D.若甲对遗产的处理已告知丁,丁知道后两个月后仍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选项 A.甲与其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
B.甲有权继承其生父母的遗产
C.对丙的遗产,甲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
D.若甲对遗产的处理已告知丁,丁知道后两个月后仍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

答案 ABCD

解析 本题涉及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生父母的关系以及遗产的处理相关问题。根据《收养法》第29条的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据此,甲10岁时其生父丙与乙某夫妇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其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同时,根据《继承法》第25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因此,对丙的遗产,甲某未作表示视为接受继承,丁知道后2个月后仍未作表示视为放弃受遗赠。故本题的正确选项为AB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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