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构成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是:( )(2014年)A.方某因无医师资格开设诊所被

admin2022-08-02  23

问题 下列构成法律责任竞合的情形是:( )(2014年)A.方某因无医师资格开设诊所被卫生局没收非法所得,并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B.王某通话时,其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可选择以侵权或违约为由追究手机制造商法律责任C.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D.戴某用10万元假币购买一块劳力士手表,其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与使用假币罪

选项 A.方某因无医师资格开设诊所被卫生局没收非法所得,并被法院以非法行医罪判处3年有期徒刑
B.王某通话时,其手机爆炸导致右耳失聪,可选择以侵权或违约为由追究手机制造商法律责任
C.林某因故意伤害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D.戴某用10万元假币购买一块劳力士手表,其行为同时触犯诈骗罪与使用假币罪

答案 BD

解析 法律责任的竞合,是指同一行为人实施了一个行为,符合数个法律责任构成要件,但该数个法律责任相互冲突。当行为人的数个法律责任既不能被其中之一所吸收,也不能并存,而如果同时追究,显然有悖法律原则与精神时,就发生法律责任间的冲突,产生竞合。A项没收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责任与3年有期徒刑的刑事责任可以同时追究,故不发生法律责任竞合,排除A项。B项的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依《合同法》第122条不得同时追究,故构成法律责任竞合。C项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可以同时追究,故不发生法律责任竞合,排除C项。D项,戴某的同一行为,符合两罪的构成要件,但同时追究两罪的刑事责任,显然是不合适的,故构成法律责任竞合。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666797.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注册税务师题库5127分类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