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某、王某、赵某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

考试题库2022-08-02  44

问题 郭某、王某、赵某拟共同出资50万元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成立后,在其设置的股东名册中记载了郭某、王某、赵某3人的姓名与出资额等事项,但在办理公司登记时遗漏了赵某,使得公司登记的文件中股东只有郭某、王某2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赵某不能取得股东资格B.赵某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C.赵某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D.赵某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选项 A.赵某不能取得股东资格
B.赵某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参与当年的分红
C.赵某取得股东资格,但不能对抗第三人
D.赵某不能取得股东资格,但可以参与当年的分红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有限责任公司设立责任。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故赵某取得股东资格,可参与分红,但不得对抗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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