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与丙房地产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丙出借 8000 万元。为保障债权如期实现,甲与

最全题库2022-08-02  61

问题 甲与丙房地产公司签订借款合同,向丙出借 8000 万元。为保障债权如期实现,甲与丙房地产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购合同,并办理了预告登记。甲丙双方约定:若将来债权到期,丙房地产公司未能偿还借款本息,则商品房预购合同生效,将债权本金及借款利息经对账清算转化为已付购房款。后丙房地产公司未能偿还借款本息,因此按照双方此前约定,将该欠款本息转为已付购房款。下列关于本案甲与丙房地产公司之间商品房预购合同属性及效力的说法中,不正确的( )。A.甲与丙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购合同属于附始期法律行为B.甲与丙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购合同是借款合同变更的原因C.甲与丙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购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法律行为D.甲与丙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购合同有效

选项 A.甲与丙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购合同属于附始期法律行为
B.甲与丙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购合同是借款合同变更的原因
C.甲与丙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购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法律行为
D.甲与丙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购合同有效

答案 A

解析 (1)选项 AC:丙房地产公司能否偿还借款本息,可能实现也可能不会实现,故属于附条件法律行为而非附期限法律行为(附始期法律行为)。(2)选项 D:该商品房预购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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