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真题)2002年4月3日,甲(女)19周岁生日时,与乙(男,23周岁

考试题库2022-08-02  51

问题 (2020年真题)2002年4月3日,甲(女)19周岁生日时,与乙(男,23周岁)在未办理婚姻登记情况下举办了婚礼,开始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乙的父母将50万元借给乙,用于购买甲乙婚后居住房。 同年5月,乙购买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甲为该房屋装修花费3万元。2002年10月8日,乙为投资获取收益,将其个人工资、奖金、劳务报酬等所得30万元在当地购置1套公寓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2003年7月5日甲乙双方办理了婚姻登记,2003年8月乙将所购公寓房出租。2004年7月甲乙的女儿丙出生。2020年5月10日,因感情不和,甲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要求抚养丙并请求分割甲乙的共同财产。法院审理查明: (1)甲乙对婚前和婚后财产归属无书面约定; (2)甲乙共有银行存款300万元(其中25万元是2019年乙因车祸受伤获得的赔偿金)、公寓房所得租金20万元; (3)2002年8月,乙为购买股票,以个人名义向丁借款10万元未还。请根据案情回答下列问题:下列关于本案财产和债务归属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公寓房所得租金20万元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B.公寓房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C.丁的10万元借款属于乙的个人债务D.乙获赔的2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属于乙的个人财产E.乙父母的50万元借款属于乙的个人债务

选项 A.公寓房所得租金20万元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
B.公寓房属于甲乙夫妻共同财产
C.丁的10万元借款属于乙的个人债务
D.乙获赔的25万元人身损害赔偿金属于乙的个人财产
E.乙父母的50万元借款属于乙的个人债务

答案 CDE

解析 (1)选项A: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租金作为法定孳息,属于个人财产。但此选项在实务特别是一些人民法院的判例中有不同看法。(2)选项B:该公寓房系乙在婚姻有效前取得,因此属于个人财产。(3)选项C: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4)选项D: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5)选项E:鉴于乙的父母将50万元借给乙时婚姻关系尚未成立,因此属于乙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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