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

题库2022-08-02  44

问题 2017年3月3日,甲、乙、丙签订投资协议设立海虹公司、约定每人各认缴出资30万元并于公司成立后3个月内缴齐。2017年3月15日,海虹公司经登记成立。甲任执行董事,乙任经理,丙不参与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成立后未召开过股东会。2017年11月,丙以了解公司财务状况和自己不具有会计和法律专业知识为由,向海虹公司提交书面申请,请求由其聘请的律师和会计师代其查阅和复制海虹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海虹公司以查阅和复制涉及到公司商业秘密,且该申请未得到甲、乙同意为由,拒绝了丙的要求。2017年12月3日,丙以侵犯其股东知情权为由起诉海虹公司,请求法院判令公司提供查阅。 17年12月5日,海虹公司因项目需要向河海公司借款130万元,借期5个月,年利率为36%,长捷公司为海虹公司的借款出具《保证责任书》提供担保,没有明确保证方式。2017年12月7日,河海公司将借款汇入海虹公司的银行账户。借款届期时,海虹公司未还款,河海公司多次催要未果,河海公司于2018年6月将海虹公司、长捷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立案后,河海公司发现甲、丙的认缴出资未到位,于是追加甲、丙为被告,请求法院判决甲、丙承担责任。 下列有关查阅、复制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的请求与拒绝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A.丙查阅、复制不需要经甲、乙同意 B.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有法律根据 C.丙有权查阅,但是不能聘请律师或会计师帮助查阅 D.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复制,侵犯了丙的股东知情权 E.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复制,侵犯了丙的股东决策权

选项 A.丙查阅、复制不需要经甲、乙同意
B.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有法律根据
C.丙有权查阅,但是不能聘请律师或会计师帮助查阅
D.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复制,侵犯了丙的股东知情权
E.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复制,侵犯了丙的股东决策权

答案 D

解析 (1)选项AB:①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无须经过公司和其他股东同意,公司不得拒绝);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查阅公司会计账簿(无复制权),需书面请求公司同意。(2)选项C:股东依据人民法院生效判决查阅公司文件材料的,在该股东在场的情况下,可以由会计师、律师等依法或者依据执业行为规范负有保密义务的中介机构执业人员辅助进行(教材未涉及)。(3)选项DE:海虹公司拒绝丙查阅、复制,侵犯了丙的股东知情权而非决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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