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20×2年

考试题库2022-08-02  58

问题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0%。20×2年发生下列经济业务: (1)1月5日,购进A原材料100吨,货款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3万元;发生的保险费为5万元,入库前的挑选整理费用为3万元;验收入库时发现数量短缺10%,经查属于运输途中合理损耗。 (2)1月10日,发出本月购进的A原材料,委托乙公司加工成产品。A材料属于消费税应税物资(非金银首饰),该应税物资在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甲公司收回材料后将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甲公司根据乙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向其支付加工费9万元和增值税1.17万元;另支付运费2万元,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为0.18万元。 (3)10月31日,甲公司B原材料的成本为60万元,市场价格为56万元。B原材料专门用于生产甲产品,甲产品市场销售价格为90万元。将B原材料加工成甲产品预计进一步加工所需费用为24万元,预计销售甲产品的销售费用及税金为12万元。 (4)11月19日,甲公司与N公司签订销售合同:20×3年1月15日向N公司销售乙产品4000件,每台1.20万元。20×2年12月31日甲公司已生产乙产品5000件,单位成本0.90万元,剩余的1000件乙产品未签订销售合同。20×2年12月31日乙产品的市场销售价格为每件0.85万元。预计乙产品销售时发生的相关税费为每件0.06万元。假定此前未对B原材料和乙产品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甲公司收回的委托加工物资入账价值为( )万元。A.117B.132C.130.7D.119

选项 A.117
B.132
C.130.7
D.119

答案 B

解析 委托加工物资受托方没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用组成计税价格计算产品的入账价值。收回该批产品的入账价值=108+9+(108+9)/(1-10%)×10%+2=132(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51715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