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白酒的生产和销售,2020 年3 月发生以下经

题库2022-08-02  22

问题 甲酒厂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经营白酒的生产和销售,2020 年3 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进口一辆小汽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35万元,关税税率25%,缴纳进口环节税金取得完税凭证后将小汽车运回酒厂,将其作为固定资产供管理部门生产经营业务使用。 (2)向某商场销售自产白酒8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含税收入234万元,另收取包装物押金58.5万元。(3)直接零售给消费者个人白酒25吨,每吨售价3万元并开具普通发票,共计取得含税销售额75万元。(4)采取分期收款方式向某单位销售自产白酒20吨,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共计50万元,本月收取6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10日收取,由于该单位资金紧张,甲酒厂本月实际取得价税合计金额23.5万元。 (5)将自产的10吨白酒与某企业换取原材料一批,取得对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增值税税额4万元。已知该批白酒的实际生产成本为1.2万元/吨,最低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万元/吨,平均不含税销售价格为2.5万元/吨,最高不含税销售价格为3万元/吨。(6)生产一种新型白酒1吨,将其全部赠送给关联企业,已知该种白酒没有同类产品的销售价格,生产成本为1.8万元。(7)月末盘存时发现,由于管理不善上月购进的酒精被盗,成本为2.6万元(含运费成本0.6万元)。其他相关资料:小汽车的消费税税率为9%;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斤,成本利润率为10%。根据上述资料,回答下列问题:甲酒厂3月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 )万元。A.39.83B.50.77C.58.09D.59.14

选项 A.39.83
B.50.77
C.58.09
D.59.14

答案 A

解析 自2013年8月1日起,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因管理不善造成的损失属于非正常损失,不得抵扣进项税,已经抵扣过进项税的,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进项税额转出=(2.6-0.6)×13%+0.6×9%=0.31(万元)
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4+35×(1+25%)÷(1-9%)×13%-0.31=9.94(万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234+58.5)÷(1+13%)×13%+75÷(1+13%)×13%+50×60%×13%+10
×2.5×13%+[1.8×(1+10%)+0.1]÷(1-20%)×13%=49.77(万元)
甲酒厂3月应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49.77-9.94=39.8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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