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A市市区,2020年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题库2022-08-02  36

问题 某建筑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位于A市市区,2020年7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1)在本地提供建筑服务,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3000000元,税额270000元。 在外省B市提供建筑服务,取得含税收入2180000元,其中支付分包商工程价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600000元,税额54000元。当月竣工结算,已向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预缴了增值税并取得完税凭证。上述建筑服务均适用一般计税方法。 (2)在本地提供建筑服务,该项目为老项目,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价税合计2060000元,采用简易计税方法。 (3)采购一批建筑材料,用于一般计税方法项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2300000元,税额299000元。 (4)B市建筑工地2019年2月购进的一批建筑材料因管理不善被盗,经盘点确认被盗材料的实际成本为100000元(购进时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且相应的进项税额已在购入时申报抵扣);该建筑企业建造一栋新办公楼从本地一般计税项目的材料仓库领取钢材,该钢材是上月购进,已抵扣进项,账面成本为1500000元。 (5)租入一台建筑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金额150000元,税额19500元。无法划清是用于一般计税项目还是简易计税项目。 假定本月取得相关票据均符合税法规定,并在本月按照规定认证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1)简述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预缴税款的政策规定。(2)计算该建筑企业在B市提供建筑服务应预缴的增值税并列出预缴时的会计分录。(3)计算业务(4)该建筑企业当期进项税额转出的金额。(4)计算该建筑企业当月在A市申报缴纳的增值税。(5)根据资料填写下列增值税纳税申报表(摘要)中的相关栏次。

选项

答案

解析 (1)①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②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纳税人以预缴税款抵减应纳税额,应以完税凭证作为合法有效凭证。(2)该建筑企业在B市提供建筑服务应预缴的增值税税额=(2180000-654000)÷(1+9%)×2%=28000(元)预缴时的会计分录: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28000贷:银行存款28000(3)业务(4)建筑材料因管理不善被盗应转出的进项税额=100000×16%=16000(元)(4)业务(1)的销项税额=270000+2180000÷(1+9%)×9%=450000(元)业务(2)应缴纳的增值税税额=2060000÷(1+3%)×3%=60000(元)当期进项税额=54000+299000+19500=372500(元)建筑企业当月在A市申报缴纳的增值税=450000(业务1销项税额)-372500+16000(业务4进项税额转出)+60000(业务2简易计税)-28000(业务1已预缴的税额)=125500(元)(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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