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1年委托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税务师在

最全题库2022-08-02  57

问题 甲公司2021年委托某税务师事务所进行2020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税务师在审核相关资料时发现甲企业有如下两笔借款:(1)2019年6月1日向银行贷款800万元,专门用于建造某生产车间,当日开工建设,并且满足资本化条件。该借款期限为两年,年利率为5%,该车间于2020年9月30日交付使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该企业会计在2020年度计提了贷款利息支出40万元,全部记入“财务费用”科目借方。(不考虑资产折旧问题)(2)2020年12月31日归还关联企业两年期借款本金1 200万元,按事先约定的利率支付两年的利息费用共计180万元(注:关联企业对甲公司的权益性投资额为480万元。甲公司不能证明此笔交易符合独立交易原则,也不能证明实际税负不高于关联企业)。要求:计算2020年汇算清缴时针对上述两笔利息支出应调整的应纳税所得额。

选项

答案

解析 业务(1):2020年应该资本化的利息支出=800×5%×9÷12=30(万元)
当年应计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应该为10万元(40-30),应调增会计利润30万元。
业务(2):关联企业利息费用的扣除,需要判断:
①借款总量(债资比例,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②利率:不超过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的数额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许扣除。
利息支出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180/2-480×2×5%=4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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