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劳务派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2020 年 12

题库2022-08-02  31

问题 某劳务派遣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缴增值税。2020 年 12 月收到不含税劳务派遣费金额 300000 元,增值税额 2000 元。同时,支付给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福利费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金额为 260000 元。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 40000 元、税额 2000元。问题:(1)该劳务派遣公司业务处理是否有不当之处?(2)假设支付劳务派遣费用的甲企业支付了该笔生产工人劳务派遣费后,从该劳务公司取得了符合规定的扣税凭证,并作了用途确认,请代为作出账务处理。

选项

答案

解析 ①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不当。由于该劳务派遣公司选择采用简易计税方法(差额纳税),增值税应纳税额
=(300000-260000)×5%=2000(元)。
根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除规定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业务外,可以按照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即简易计税方法符合规定也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应为 300000元、税额 2000 元,发票的备注栏自动注明“差额征税”。
②账务处理为:
借:生产成本 3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2000
贷:银行存款 3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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