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劳动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只

admin2022-08-02  41

问题 关于劳动合同效力的说法,正确的是(  )。A.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只须用人单位盖章即生效B.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C.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选项 A.劳动合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只须用人单位盖章即生效
B.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中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
C.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有权确认劳动合同无效
D.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用人单位无须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答案 C

解析 《劳动合同法》第26条规定,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的有:①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②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③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446812.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