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张凯2015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张凯知道公司

admin2022-08-02  34

问题 职工张凯2015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时,公司忘了与其订立劳动合同,张凯知道公司如果不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依法需要向其支付双倍工资,因此一直不动声色,直至公司对劳动合同进行普查时,才发现与张凯漏签了劳动合同。于是,公司提出与张凯补签书面劳动合同的请求,但张凯要求公司先支付其一倍工资,否则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表示,如果张凯不同意补签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将随时与张凯终止劳动关系。随后,因张凯不同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公司向张凯送达了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通知。张凯收到书面通知后,要求公司给予经济补偿,但公司予以拒绝,双方因此发生了争议。关于公司与张凯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说法,正确的是(   )。A.公司与张凯必须在2015年2月28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B.公司可以随时与张凯订立书面劳动合同C.公司与张凯应当在2015年3月31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D.公司与张凯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选项 A.公司与张凯必须在2015年2月28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B.公司可以随时与张凯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C.公司与张凯应当在2015年3月31日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D.公司与张凯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答案 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1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张凯于2015年3月1日被招入某公司,应在2015年3月31日前与张凯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446179.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