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牛公司(以下简称里公司)担任锵售总监,双方签订为期2

免费题库2022-08-02  35

问题 2011年8月,李某入职甲软牛公司(以下简称里公司)担任锵售总监,双方签订为期2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李某在终止劳动合同后3年内不得在同行业公司中从事与原职位相关的活动。2013年初,李某向甲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的理由是:他履行劳动合同已经超过1年,甲公司没有按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而且他也不满足约定竞业限的内容,现在他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公司解除余劳动合同,甲公司不应孩反对,李某未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就入职乙软件公司(以下筒称乙公司)担任销售总監。甲公司获知后,公司领导与李某和乙公司联系,希望李某回公可工作,但乙公司以己签订劳动合同为由,坚决不放李某。于是,甲公司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李某和乙公司承担赔偿责任。关于竞业限制期限附说法,正确的是()A.甲公司与李某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2年以上竞业限制期限B.甲公司与李某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少于3年C.甲公可与李某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对2年D.甲公司支付李某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期限可以短于竞业限制期限

选项 A.甲公司与李某签订2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可以约定2年以上竞业限制期限

B.甲公司与李某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少于3年

C.甲公可与李某约定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对2年

D.甲公司支付李某竞业限制经济补偿的期限可以短于竞业限制期限

答案 C

解析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约定竟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两年。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442111.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