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21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

免费题库2022-08-02  26

问题 某企业2021年度境内应纳税所得额为200万元,适用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另外,该企业分别在A、B两国设有分支机构(我国与A、B两国已经缔结避免双重征税协定),在A国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50万元,A国税率为20%;在B国的分支机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30万元,B国税率为30%。假设该企业在A、B两国所得按我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按A、B两国税法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一致,两个分支机构在A、B两国分别缴纳了10万元和9万元的企业所得税。要求:计算该企业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额。

选项

答案

解析 1.如选择“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的:
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200+50+30)×25%=70(万元)
A国抵免限额=50×25%=12.5(万元)
A国实纳税额10万元,可全额扣除
B国抵免限额=30×25%=7.5(万元)
B国实纳税额9万元,只能扣除7.5万元,其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1.5万元当年不能扣除
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70-10-7.5=52.5(万元)。
2.如选择“不分国不分项”抵免方法的:
境内、境外所得的应纳税额=(200+50+30)×25%=70(万元)
AB两国合计的抵免限额=(50+30)×25%=20(万元)
AB两国合计实纳税额=10+9=19(万元)
由于实纳税额<抵免限额,所以只能扣除19万元
汇总时在我国应缴纳的所得税=70-19=51(万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425138.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