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防疫用品生产企业,职工共20人,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00万元,2020年企业有关

练习题库2022-08-02  27

问题 某防疫用品生产企业,职工共20人,企业的资产总额为300万元,2020年企业有关生产、经营资料如下:(1)市政府为稳定商品价格,每个企业定额拨付财政资金100万元。企业3月份收到相关资金,将其全额计入营业外收入并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经审核符合税法相关规定。 (2)取得产品销售收入330万元,国债利息收入23万元,金融债券利息收入39万元。 (3)发生产品销售成本200万元;发生产品销售的税金及附加5.6万元(不含增值税)。 (4)发生销售费用38万元,其中20万为广告费。 (5)发生管理费用26万元,其中:业务招待费10万元,为高管购入商业保险支付保险费5万元。 (6)全年计入成本、费用的实发合理工资总额80万元,实际发生职工福利费2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6万元,拨缴工会经费3万元。 (7)去年该企业11月购进并投入使用一运输车辆,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款2.6万元。上一年会计已经按直线法计提折旧计入管理费用,折旧期限4年,净残值为0。所得税处理时,企业选择一次性计入成本费用扣除。 (8)“营业外支出”账户记载金额35万元(包含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货物一批,该批货物为成本为20万元,(9)11月合并一家原料生产企业,该原料生产企业全部资产公允价值为1200万元、全部负市场价为35万元)。债为800万元、未超过弥补年限的亏损额为20万元。该合并业务符合企业重组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条件且选择此方法执行。 (假定当年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年利率为6%)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按照下列顺序计算回答问题,如有计算需计算出合计数。(1)判断业务(1)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并说明理由。(2)计算该企业当年的会计利润。(3)计算企业销售费用中广告费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4)计算企业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和商业保险费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5)计算当年工资、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6)计算业务(7)应调整的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7)计算企业所得税前准予扣除的营业外支出。(8)说明被合并企业的亏损能否在合并企业弥补?若能弥补,计算其可以被合并企业弥补的亏损金额。(9)计算该企业2020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10)计算该企业2020年度应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不需要缴纳增值税。 纳税人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与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的收入或者数量没有直接挂钩的,不属于增值税应税收入,不征收增值税。
(2)
会计利润= (330+23+39+100)-200-5.6-38-26-35=187.4(万元)
(3)
广告费扣除限额=330×15%=49.5(万元),实际发生20万元,可以全额扣除,无需纳税调整。
(4)
业务招待费实际发生额的60%=10×60%=6(万元) 最高扣除限额=330×0.5%=1.65(万元) 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1.65万元。 业务招待费应纳税调增金额=10-1.65=8.35(万元) 为高管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税前扣除,全额纳税调增。
管理费用中业务招待费和商业保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合计=8.35+5=13.35(万元)。
(5)
实际发放的合理的工资薪金,可以在税前扣除。 职工福利费扣除限额=80×14%=11.2(万元),实际发生20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0-11.2=8.8(万元)。 职工教育经费扣除限额=80×8%=6.4(万元),实际发生6万元,没有超过扣除限额,不需要进行纳税调整。 工会经费扣除限额=80×2%=1.6(万元),实际发生3万元,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3-1.6=1.4(万元)。 工资和三项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8+1.4=10.2(万元)
(6)
去年购入小汽车支出已经在上一年选择一次性税前扣除,因此当年小汽车的会计折旧不允许税前扣除,需要纳税调增。 业务(7)应纳税调增金额=20÷4=5(万元)
(7)

该捐赠业务视同销售纳税调增35-20=15(万元) 通过“其他”项目纳税调减20-35=-15(万元) 合计纳税调整为0。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允许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因此营业外支出业务纳税调整金额为 0。
(8)
企业合并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的,被合并企业以前年度亏损可由合并企业在限额内弥补。 合并企业扣除被合并企业亏损限额=(1200-800)×6%=24(万元),大于未弥补亏损额20万元,20万元的亏损可以全额在合并企业弥补。
(9)

国债利息收入属于免税收入,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23万元。
应纳税所得额=187.4(会计利润)-100(不征税收入)-23(国债利息)+13.35(业务招待费和商业保险费调增)+10.2(三项经费调增)+5(固定资产折旧)-20(被合并企业亏损)=72.95(万元)。
(10)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72.95×25%×20%=3.6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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