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做出规定。下列涉及

admin2022-08-02  44

问题 甲、乙、丙、丁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未对股权转让做出规定。下列涉及股权转让的事项,不符合公司法规定的是(   )。A.甲拟将股权转让给戊,乙表示同意,丙表示反对,丁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则甲可以将股权转让给戊B.若乙的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前只需要通知公司,无需通知甲、丙、丁C.若丙的出资义务未履行完毕就将股权转让给知情的庚,则公司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且有权要求庚对此承担连带责任D.若丁死亡,其妻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则丁妻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选项 A.甲拟将股权转让给戊,乙表示同意,丙表示反对,丁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30日未答复,则甲
可以将股权转让给戊
B.若乙的股权被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在执行前只需要通知公司,无需通知甲、丙、丁
C.若丙的出资义务未履行完毕就将股权转让给知情的庚,则公司有权要求丙继续履行出资义务,且有
权要求庚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D.若丁死亡,其妻是唯一合法继承人,则丁妻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答案 B

解析 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股权,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选项B不符合公司法规定,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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