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

题库2022-08-02  44

问题 甲乙丙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该合伙企业向丁借款15万元,甲乙丙之间约定,如果到期合伙企业无力偿还该借款,甲乙丙各自负责偿还5万元。借款到期时,该合伙企业没有财产向丁清偿。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债务清偿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选项 A.丁有权直接向甲要求偿还15万元
B.只有在甲、乙确实无力清偿的情况下,丁才有权要求丙偿还15万元
C.乙仅负有向丁偿还5万元的义务
D.丁可以根据各合伙人的实际财产情况,要求甲偿还10万元,乙偿还3万元,丙偿还2万元

答案 AD

解析 本题考核合伙企业债务清偿。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规定的其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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