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3月1日,张某与顺风4S店订立汽车买卖合同,约定:顺风4S店向张某出售

考试题库2022-08-02  52

问题 2017年3月1日,张某与顺风4S店订立汽车买卖合同,约定:顺风4S店向张某出售大众牌汽车一辆,总价款30万元,张某分30期支付,每期支付1万元。当日,顺风4S店向张某交付了汽车,但是未办理登记。张某仅支付了12期的价款后就没有再支付剩余到期款项,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2017年4月1日,张某为投资而向李某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1年,并以自己的大众汽车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同时,张某的朋友许某提供保证担保,并未约定保证方式和保证期间。2017年6月1日,张某将大众汽车出租给高某,口头约定:租期3年,年租金6万元。后高某酒驾将行人撞伤,张某欲收回该汽车,于是通知高某解除租赁合同。2017年11月1日,张某又将该汽车出租给赵某,双方签订书面协议约定:租期2年,年租金7万元。2018年5月1日,因张某未对李某履行到期还款义务,李某对该大众汽车行使抵押权,将该汽车拍卖,后汽车被钱某购得。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张某何时取得大众汽车的所有权?并说明理由。(2)顺风4S店可通过何种方式救济自己的权利?并说明理由。(3)许某承担何种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多少?并说明理由。(4)若最终租赁期限无法确定,张某是否有权以通知的方式解除与高某之间的租赁合同?并说明理由。(5)李某能否在未对汽车行使抵押权的情况下直接要求许某承担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6)钱某购得该汽车后,赵某能否主张其与张某之前签订的汽车租赁合同对钱某继续有效?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2017年3月1日顺风4S店向张某交付汽车之后张某就取得了所有权。汽车为动产,所有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法律效力,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2)顺风4S店可要求张某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根据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顺风4S店与张某签订的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张某未支付的价款已经达到了总价款的3/5。所以顺风4S店可要求张某一并支付到期与未到期的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3)许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是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4)有权,但是应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根据规定,租赁期限6个月以上的,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双方当事人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5)不可以。根据规定,同一债权既有债务人提供的物的担保,又有第三人提供的保证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因此李某应当先就该汽车行使抵押权。  
(6)不可以。根据规定,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抵押权实现后,租赁合同对受让人不具有约束力。本题中,已经登记的抵押权设立在先,租赁合同成立在后,因此租赁合同对钱某不具有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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