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真题)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

练习题库2022-08-02  23

问题 (2014年真题)甲、乙两公司的住所地分别位于北京和海口。甲向乙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3个月后交货。但合同对于履行地点和价款均无明确约定,双方也未能就有关内容达成补充协议,依照合同其他条款及交易习惯也无法确定。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合同履行价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选项 A.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B.按合同订立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C.按合同履行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
D.按合同履行时北京的市场价格履行

答案 A

解析 本题考核合同约定不明确时的履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甲(北京)向乙(海口)购买一批海南产香蕉,这里乙应向甲交付香蕉,乙是履行义务一方,乙所在地海口为履行地。所以应该按合同订立时海口的市场价格履行,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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