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3月5日,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

考试题库2022-08-02  26

问题 2021年3月5日,A公司为支付货款,向B公司签发一张1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汇票到期日为2021年9月5日。X银行与A公司签署承兑协议后,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B公司在收到汇票后因受到C公司欺诈而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C公司,随后,C公司将该汇票以对价背书转让给不知情的D公司,用于支付房屋租金。2021年4月,D公司为偿还借款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E公司,D公司背书时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E公司随后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F公司,用于支付货款。随后,E公司因F公司交付货物的质量问题与F公司产生纠纷;F公司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G公司,G公司对E公司与F公司的纠纷知情。2021年8月,A公司与X银行签署的承兑协议因重大误解被人民法院撤销。9月7日,G公司持该汇票向X银行提示付款,X银行以承兑协议被撤销为由拒付。G公司遂向D公司、E公司、F公司进行追索,均遭到拒绝。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D公司能否因C公司背书转让行为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2)D公司拒绝G公司追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3)E公司拒绝G公司追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并说明理由。(4)X银行拒绝向G公司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D公司能够因C公司背书转让行为取得票据权利。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C公司进行背书时虽然实质上不享有票据权利,但形式上是票据权利人,D公司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并给付了相应对价,因此可以善意取得票据权利。
(2)D公司拒绝G公司追索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背书人在汇票上记载“不得转让”字样,其后手再背书转让的,原背书人对后手的被背书人不承担保证责任。
(3)E公司拒绝G公司追索符合法律规定。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债务人不得以自己与持票人的前手之间的抗辩事由对抗持票人,但持票人明知存在抗辩事由而取得票据的除外。
(4)X银行拒绝向G公司付款的理由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票据基础关系的瑕疵并不影响票据行为的效力。在本案中,承兑协议被撤销,承兑银行仍应向票据权利人承担票据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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