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3 月 20 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

考试题库2022-08-02  27

问题 2018 年 3 月 20 日,上海的甲公司与北京的乙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 1000吨原料,总价款为 200 万元;乙公司在合同签订后 1 个月内交货,甲公司在验货后 7 日内付款。双方没有明确约定履行地点。合同签订后,甲公司以其办公用房作抵押向丙银行借款 200 万元,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由于办公用房的价值仅为 100 万元,甲公司又请求丁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了保证担保。丙银行与丁公司的保证合同没有约定保证方式及保证范围,但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至借款本息还清时为止。4 月 10 日,乙公司准备通过铁路运输部门发货时,甲公司的竞争对手告知乙公司,甲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将要破产。乙公司随即暂停了货物发运,并电告甲公司暂停发货的原因,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告知乙公司:本公司经营正常,货款已经备齐,乙公司应尽快履行合同,否则将追究违约责任。但乙公司坚持要求甲公司提供担保。甲公司急需这批货物,只好按照乙公司的要求,提供了银行保函。5 月 25 日,乙公司收到银行保函,当日向铁路运输部门支付了运费并发货。货物在运输途中,遇泥石流灾害全部灭失。借款合同到期后,甲公司没有偿还丙银行的借款本息。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1)乙公司暂停发货是否有法律依据?并说明理由。(2)在买卖合同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情况下,应当如何交付标的物?(3)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谁承担?并说明理由。(4)丁公司应当承担连带保证责任还是一般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5)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多长?并说明理由。(6)丙银行可否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 200 万元的保证责任?并说明理由。(7)铁路运输部门是否应当依据运输合同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可否要求铁路运输部门返还运费?并分别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根据规定,应当先履行债务的当事人,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的,可以行使不安抗辩权,中止合同履行。在本题中,乙公司并没有确切证据证明甲公司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因此,乙公司暂停发货没有法律依据。
(2)根据规定,合同当事人对履行地点约定不明确的,双方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应当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以运交给买受人。在本题中,由于标的物需要运输,因此针对交付地点,应当由乙公司所在地履行,由乙公司交付给第一承运人。

(3)货物灭失的损失应当由乙公司承担。根据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也规定,当时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乙公司迟延履行,发生泥石流灾害导致货物全部灭失,此时不免除乙公司的违约责任。

(4)丁公司应当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根据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5)丁公司的保证期间为 6 个月。根据规定,保证合同对保证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 6 个月。

(6)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在本题中,丙银行应当优先执行主债务人甲公司的抵押,因此,丙银行不能直接要求丁公司承担保证责任。

(7)①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根据规定,承运人对运输过程中货物的毁损、灭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是,承运人证明货物的毁损、灭失是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在本题中,因不可抗力造成货物灭失,铁路运输部门不承担违约责任。
②乙公司可以要求铁路运输部门返还运费。根据规定,货物在运输途中因不可抗力灭失,已经收取运费的,托运人可以请求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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