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因共有的汽车导致对丁负有连带债务 12 万元,三人对共有份额及债务分担

资格题库2022-08-02  37

问题 甲、乙、丙因共有的汽车导致对丁负有连带债务 12 万元,三人对共有份额及债务分担没有明确约定。下列有关该债务的表述中,正确的有( )。A.三人的债务视为份额相同B.甲若清偿12万元,乙、丙对丁的债务消灭C.丁若免除甲的责任,乙、丙对丁应承担12万元清偿责任D.甲若清偿12万元,可以向乙追偿8万元

选项 A.三人的债务视为份额相同
B.甲若清偿12万元,乙、丙对丁的债务消灭
C.丁若免除甲的责任,乙、丙对丁应承担12万元清偿责任
D.甲若清偿12万元,可以向乙追偿8万元

答案 AB

解析 本题考核连带债务。选项 A: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行全部债务的,为连带债务。连带债务人之间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选项 B:部分连带债务人履行、抵销债务或者提存标的物的,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在相应范围内消灭;该债务人可以依据规定向其他债务人追偿。选项 C:部分连带债务人的债务被债权人免除的,在该连带债务人应当承担的份额范围内,其他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消灭。选项 D: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并相应地享有债权人的权利,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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