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四人共有一辆车,份额比例为 10%、20%、30%、40%,甲欲将

考试题库2022-08-02  55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共有一辆车,份额比例为 10%、20%、30%、40%,甲欲将自己的份额转让给丁,丙欲将份额转让给戊,戊一次性支付 5 万元,共有人对份额转让没有约定。根据物权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对甲转让的份额,若乙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应将份额出售给乙B.若乙丁都表示以同等价格购买丙转让的份额且协商不成,按各自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C.丙取得2/3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同意方可将该份额转让给戊D.对丙转让的份额,乙愿意以同等价格分期购买,应将份额出售给乙

选项 A.对甲转让的份额,若乙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应将份额出售给乙
B.若乙丁都表示以同等价格购买丙转让的份额且协商不成,按各自的份额行使优先购买权
C.丙取得2/3以上份额的共有人同意方可将该份额转让给戊
D.对丙转让的份额,乙愿意以同等价格分期购买,应将份额出售给乙

答案 B

解析 本题考核按份共有。按份共有人之间转让共有份额,其他按份共有人主张优先购买的,不予支持,但按份共有人之间另有约定的除外。选项 A 错误。两个以上其他共有人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共有份额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选项 B 正确。按份共有人对其享有的份额有处分自由,故可自由转让其享有的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份额。选项 C 错误。按份共有人优先购买权需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乙以分期购买,不符合同等条件的要求。选项 D 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407010.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