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

资格题库2022-08-02  47

问题 甲公司向乙公司购买一批原材料,为支付货款向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A银行为承兑人、金额为300万元的银行承兑汇票。A银行作为承兑人在票面上签章。 乙公司财务人员楚某与丙公司合谋,利用职务之便将该汇票盗出,并伪造乙公司财务专用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丙公司又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丁公司,用于偿付拖欠丁公司的工程款。 丁公司对于汇票伪造一事不知情。 后 丁公司被戊公司吸收合并,戊公司于汇票到期日向A银行提示付款。A银行以戊公司 不是汇票上的被背书人为由拒付,戊公司遂向乙、丙公司追索。乙公司以“票据转让背书系楚某与丙公司合谋伪造,丙公司和丁公司均未取得票据权利”为由拒绝。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2)丙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3)丙公司是否应当承担票据责任?并说明理由。(4)丁公司是否取得票据权利?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伪造的 被伪造人,不承担票据责任。因此本题中被伪造人乙公司不承担票据责任。
2.丙公司不能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丙公司与楚某合谋,是明知偷盗取得票据,因此不能取得票据权利。
3.丙公司应当承担票据责任。根据规定,票据上有伪造签章的,不影响其他真实签章的效力。丙公司是票据上的背书人,在票据上有有效签章,应当承担票据责任。
4.丁公司取得票据权利。根据规定,无处分权人处分他人之票据权利,受让人依照票据法所规定的票据转让方式取得票据,并且善意且无重大过失,则可以取得票据权利。丙公司没有票据权利,其背书行为是无权处分,但丁公司善意、支付合理对价而背书取得票据,享有票据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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