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真题)2015 年 , 甲公司在 A 市 B 县登记设立。此后,甲公

admin2022-08-02  46

问题 (2020年真题)2015 年 , 甲公司在 A 市 B 县登记设立。此后,甲公司以 A 市 C 县为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开展经营活动。 2019 年 5 月 15 日,因甲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出对甲公司的破产申请。2019 年 6 月 12 日,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并指定管理人。管理人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下列情形:【 问题 1 】 甲公司破产案件应由何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并说明理由。( 1) 甲公司股东王某认缴出资 50 万元 , 出资期限为公司设立后 5 年内。王某已向甲公司实缴出资 10 万元。管理人要求王某缴纳剩余 40 万元出资,王某先以出资缴纳期限尚未届满为由拒绝,后又向管理人提出以甲公司欠其 40 万元借款本息抵销其欠缴出资。【 问题 2 】 王某拒绝缴纳剩余 40 万元出资的理由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问题 3 】 王某以甲公司欠其 40 万元借款本息抵销其欠缴出资的主张是否成立?并说明理由( 2 ) 2019 年 3 月,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仓储合同,将一批红木交由甲公司保管。 2019 年4 月,甲公司擅自将该批红木以市场价格售予不知情的第三人丙公司并钱货两清,得款 80 万元。破产案件受理后,乙公司了解到相关情况,遂要求丙公司返还红木。遭到丙公司拒绝后,乙公司又向管理人主张就甲公司出售红木所得 80 万元货款行使取回权。要求: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问题 4 】 乙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丙公司返还红木?并说明理由。【 问题 5 】 对于甲公司出售红木所得 80 万元货款,乙公司是否享有取回权?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应由 A 市 C 县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根据规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务人住所地,是指债务人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
2. 理由不成立。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债务人的出资人尚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的,管理人应当要求该出资人缴纳所认缴的出资,而不受出资期限的限制。
3.王某以甲公司欠其 40 万元借款本息抵销其欠缴出资的主张不成立。根据规定,债务人的股东主张债务人股东因欠缴债务人的出资对债务人所负的债务与债务人对其负有的债务抵销,债务人管理人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无权要求返还。因为作为保管人的甲公司无权处分红木,而丙公司在受让该红木时对甲公司无权处分不知情也不应当知情、红木以市场价格转让、且钱货两清,丙公司有权主张善意取得该批红木的所有权,有权拒绝乙公司的返还请求。
5.乙公司不享有取回权。根据规定,债务人占有的他人财产被违法转让给第三人,且第三人依法已经善意取得财产所有权的,第三人尚未支付对价,或者对价虽已支付给债务人,但能与债务人财产相区分的,权利人有权主张取回该对价。在本题中,甲公司早已得到红木款 80 万元,案情无任何迹象表明甲公司专门对该笔转让款采取了特定化措施,该转让款已经无法与甲公司的债务人财产相区分,乙公司无权主张取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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