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15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

练习题库2022-08-02  32

问题 2016年3月15日,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债权人甲公司对债务人乙公司的破产申请,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乙公司后,发现以下事实: (1)2014年12月25日,乙公司的债权人A公司与乙公司签订了一份原材料购买合同,欠乙公司货款50万元。至破产申请受理时,该笔欠款尚未支付。 (2)2015年5月9日,乙公司无偿转让给B公司一台价值20万元的机器设备。 (3)2015年6月8日,乙公司为逃避债务向C公司转移了100万元的财产。 (4)2016年1月28日,乙公司与D公司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D公司向乙公司提供一批物资,乙公司收货后付款。至破产申请受理时,该批货物尚在运输途中。 (5)乙公司的总经理张某在破产申请的前一天领取了当月正常工资5万元,张某放弃了自己的绩效奖金,但当时乙公司仍普遍拖欠大部分职工工资共计350万元,已知乙公司职工平均工资为每人每月2000元。 2016年6月12日,人民法院审查通过了债务人乙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在重整期间发生了下列事项: (1)E银行对乙公司的一处房屋要求行使抵押权。经查,乙公司在2015年1月向E银行申请贷款时,将该房屋抵押给了E银行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2)乙公司的出资人F公司要求分配投资收益。 (3)乙公司的董事刘某要求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乙公司的股权。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结合《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分析回答下列问题。   (1)A公司能否向管理人主张抵销50万元货款?并说明理由。   (2)对乙公司向B公司无偿转让机器设备的行为,管理人能否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3)C公司从乙公司取得的100万元财产,管理人是否有权追回?并说明理由。   (4)D公司能否对运输途中的货物行使取回权?并说明理由。   (5)关于总经理张某获取的工资性收入5万元,管理人应当如何处理?总经理张某的5万元工资应该如何清偿?   (6)E银行能否行使抵押权?并说明理由。   (7)F公司能否请求分配投资收益?并说明理由。   (8)董事刘某能否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乙公司的股权?并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A公司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根据《企业破产法》,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的,可以向管理人主张抵销。(2分)
  (2)管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的,管理人有权申请人民法院予以撤销。(2分)
  (3)管理人有权追回。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债务人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属于损害债权人利益的无效行为,管理人有权追回。(2分)
  (4)D公司可以行使取回权。根据《企业破产法》,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出卖人已将买卖标的物向作为买受人的债务人发运,债务人尚未收到且未付清全部价款的,出卖人可以取回在运途中的标的物。(2分)
  (5)管理人应主张张某将5万元工资性收入返还,人民法院应予支持。(1分)
总经理张某的5万元工资中的2000元应作为拖欠职工工资清偿,而高出企业职工平均工资的部分(48000元),可以作为普通破产债权清偿。(2分)
  (6)E银行不能行使抵押权。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2分)
  (7)出资人F公司不能请求分配投资收益。根据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2分)
  (8)董事刘某不能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乙公司股权,但经人民法院同意除外。根据规定,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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