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2年

最全题库2022-08-02  53

问题 甲、乙、丙共同出资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甲以房屋作价100万元出资。公司成立2年后,丁入股该公司。后查明,甲出资的房屋价值仅为60万元。有关甲出资不足的责任承担,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B.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C.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无法补足的,减少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D.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承担补充责任

选项 A.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丁承担连带责任
B.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承担连带责任
C.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无法补足的,减少相应的公司注册资本
D.应当由甲补缴出资差额,乙、丙承担补充责任

答案 B

解析 (1)选项ABD: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发起人”(乙、丙)承担连带责任,与后加入的股东(丁)无关;(2)选项C:实在无人补足这部分出资差额的,只能减资处理,但减资并不是甲或其连带责任人在承担责任,只是公司注销该部分无人补足资本的一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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