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7 月 14 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了办公设备,合计 20 万元,

题库2022-08-02  37

问题 2018 年 7 月 14 日,甲公司从乙公司购买了办公设备,合计 20 万元,双方约定以商业汇票结算付款。7 月15 日,乙公司签发了一张以甲公司为付款人、以乙公司的债权人丙公司为收款人、期限为 2 个月的 20 万元商业承兑汇票。甲公司经提示在汇票上签章承兑。该汇票在交付给丙公司时,丙公司要求甲公司提供保证。甲公司遂请求丁公司提供保证,丁公司提出需以甲公司设定抵押为保证生效条件,甲公司同意,丁公司便以保证人身份在汇票上签章,并注明“该保证以甲公司提供抵押为生效条件”。丁公司保证时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 票据到期后,丙公司获悉甲公司财务状况不佳,遂直接向保证人丁公司请求付款,丁公司拒绝付款,理由如下:(1)汇票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和保证日期,保证无效;(2)甲公司没有提供抵押,保证不生效。要求:根据上述资料和票据法律制度的规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回答下列问题。(1)丁公司拒绝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理由(1)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2)丁公司拒绝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理由(2)是否成立?简要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丁公司拒绝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理由(1)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规定:①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保证有效;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②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保证日期的,保证有效,以出票日期为保证日期。
(2)公司拒绝承担票据保证责任的理由(2)不成立。根据票据法律制度规定,保证不得附有条件;附有条件的,不影响对汇票的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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