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 3 月,甲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向乙公司借款 100 万元,期限

练习题库2022-08-02  37

问题 2018 年 3 月,甲合伙企业(下称甲企业)向乙公司借款 100 万元,期限 2 年,由王某与乙公司签订保证合同,为甲企业借款提供保证,双方未约定保证方式,也未约定利息。后甲企业经营业绩不佳,亏损严重。为了尽快让甲企业摆脱经营困境,乙公司答应再帮助甲企业筹集资金。于是,甲企业与乙公司将借款合同由原来的 100 万变更为 150 万,但并未通知王某。2019 年 11 月,甲企业无力改变经营困境,遂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2019 年 11 月,甲企业无力改变经营困境,遂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法院受理了该破产案件。乙公司要求保证人王某承担 150 万本金及利息。王某认为:(1)即使甲企业进入破产,乙公司也应先要求甲企业承担责任,因保证合同未约定保证方式的为一般保证。(2)即使承担保证责任,自己也仅承担 100 万的保证责任,因自己并不知道保证合同变更。(3)甲企业与乙公司未约定利息,自己也不承担支付利息的保证责任。2019 年 11 月 15 日,乙公司调查发现,甲企业于 2018 年 5 月 1 日将一辆价值 50 万元的轿车无偿赠与给郑某。2020 年 3 月 20 日,乙公司最后决定分别对王某、郑某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定由王某承担保证责任,由郑某返还轿车给乙公司。但郑某提出下列抗辩:(1)自己不知道甲企业无力清偿欠款,属于善意第三人,乙公司无权请求撤销;(2)自 2018 年 5 月 1 日赠与行为发生至乙公司起诉,已经超过可以行使撤销权的 1 年法定期间,乙公司无权请求撤销。(3)即使返还轿车也应返还给甲企业,而不是返还给乙公司。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和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王某的主张(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2)王某的主张(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3)王某的主张(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4)郑某抗辩(1)是否成立?说明理由。(5)郑某抗辩(2)是否成立?说明理由。(6)郑某抗辩(3)是否成立?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王某的主张(1)不成立。(1 分)
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债务人破产案件,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不得行使先诉抗辩权。
(1 分)
(2)王某的主张(2)成立。(1 分)
根据规定,债权人与债务人对主合同数量、价款等内容做了变更的,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如果加重了债务人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答:甲企业与乙公司变更主合同加重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50 万,未经王某书面同意,王某对加重的50 万不承担责任】(1 分)
(3)王某的主张(3)成立。(1 分)
根据规定,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1 分)。主合同债权没有利息,保证人当然不承担利息支付责任。
(4)郑某的抗辩(1)不成立。(1 分)
根据规定,因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不论第三人善意还是恶意,债权人均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1 分)
(5)郑某的抗辩(2)不成立。(1 分)
根据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而非行为发生之日起)1 年内行使。在本题中,2019 年 11 月 15 日乙公司调查发现了该行为时方构成“知道”撤销事由,尚未超过 1 年的撤销权行使期间。(1 分)
(6)郑某的抗辩(3)成立。(1 分)
根据规定,债务人、第三人的行为被撤销后,其行为自始无效,第三人应向债务人(即甲企业)返还财产或折价赔偿。(1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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