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0日,A公司与B银行签订3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

资格题库2022-08-02  27

问题 2019年6月10日,A公司与B银行签订300万元的借款合同,合同约定: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用途是购买固定资产;借款利息在发放借款时一次性从借款本金中扣除;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借款总额10%的违约金。当日,C公司作为A公司的保证人与B银行签订了借款保证合同,D公司与B银行签订了抵押合同,以其所有的一处房产作为抵押,双方约定:如果A公司不按时偿还借款本息,B银行有权对该房产行使抵押权。B银行与C公司、D公司未约定行使担保权利的顺序。 要求:根据相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如果A公司将所借款项用于买卖股票,B银行能否单方解除合同?说明理由。(2)借款合同约定借款利息预先从借款本金中扣除是否合法?如何处理?说明理由。(3)如果B银行请求C公司承担保证责任,C公司能否以“该借款债权还存在抵押担保,B公司应先实现抵押权”为由进行抗辩?说明理由。

选项

答案

解析 (1)
B银行可以单方解除合同。(0.5分)根据规定,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1.5分)
(2)
不合法。(0.5分)根据规定,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1.5分)
(3)
C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进行抗辩。(0.5分)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题目中是第三人提供的抵押,所以保证人与提供抵押的担保人之间没有先后顺序,C不能以此为由抗辩。(1.5分)
五、综合题(本类题共1题,共12分。凡要求计算的,必须列出计算过程;计算结果出现两位以上小数的,均四舍
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凡要求说明理由的,必须有相应的文字阐述。请在指定答题区域内作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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