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2日,甲公司签发一张未填写收款人和金额的支票,交与业务员陈某到乙

练习题库2022-08-02  34

问题 2021年6月12日,甲公司签发一张未填写收款人和金额的支票,交与业务员陈某到乙公司采购货物。6月16日乙公司发货后,陈某将货款100万元填写在支票上,并交付乙公司财务人员李某,李某审查后将乙公司填写为收款人。6月17日,为偿还所欠丙公司劳务费,乙公司将支票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在背书栏内记载了“不得转让”。6月20日丙公司财务人员张某持票到本公司开户行Q银行提示付款,被拒绝支付。丙公司拟行使追索权以实现票据权利。要求:根据上述资料,不考虑其他因素,分析回答下列小题。关于甲公司签发支票行为的效力及票据当事人的下列表述中,符合法律规定的是(   )。A.该支票无效,因为出票时未填明金额B.该支票无效,因为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C.陈某补记货款金额100万元的行为无效D.李某补记收款人名称的行为有效

选项 A.该支票无效,因为出票时未填明金额
B.该支票无效,因为出票时未记载收款人名称
C.陈某补记货款金额100万元的行为无效
D.李某补记收款人名称的行为有效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查支票的记载事项。支票的金额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陈某补记金额,该支票有效,选项AC错误。收款人名称并非支票的必须记载事项,出票时欠缺该记载的,不会导致支票无效,选项B错误。支票的收款人名称可以由出票人授权补记,因此李某补记收款人的行为有效,选项D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38240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