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丙、丁分别就无人驾驶汽车用摄像装置各自独立地先后完成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并

admin2022-08-02  49

问题 甲、乙、丙、丁分别就无人驾驶汽车用摄像装置各自独立地先后完成了同样的发明创造,并就该发明创造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了专利申请。根据下述选项所述的情形,则应当被授予专利权的是?(  )A.甲于2014年8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B.乙于2014年8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并享有2013年8月6日的优先权C.丙于2013年8月1日通过顺丰速递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寄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于2013年8月2日收到该申请文件D.丁于2013年7月30日通过邮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寄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于2013年8月8日收到该申请文件

选项 A.甲于2014年8月1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
B.乙于2014年8月6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提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并享有2013年8月6日的优先权
C.丙于2013年8月1日通过顺丰速递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寄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于2013年8月2日收到该申请文件
D.丁于2013年7月30日通过邮局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寄交的符合规定的发明专利申请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于2013年8月8日收到该申请文件

答案 D

解析 《专利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收到专利申请文件之日为申请日。如果申请文件是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申请日。《专利审查指南2010》第五部分第三章第2.3.1节中规定,向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窗口直接递交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通过邮局邮寄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信封上的寄出邮戳日为申请日;通过速递公司递交到专利局受理处或者代办处的专利申请,以收到日为申请日。根据上述规定,甲的申请日为2014年8月1日,乙的申请日为2014年8月6日(优先权日为2013年8月6日),丙的申请日为2013年8月2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受理部门实际收到日),丁的申请日为2013年7月30日(邮寄日)。《专利法》第九条规定,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利权。……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除《专利法》第二十八条和第四十二条规定的情形外,《专利法》所称申请日,有优先权的,指优先权日。综合以上规定,在适用先申请制原则时,有优先权的,申请日按优先权日确定。在以上选项中,选项D的申请日最早,其应当被授予专利权,故选项D正确。综上,本题答案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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