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的业务部经理张三,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出辞职,未办移交手续即到了与甲公司存

最全题库2022-08-02  12

问题 甲公司的业务部经理张三,在劳动合同未到期时提出辞职,未办移交手续即到了与甲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乙公司,并将甲公司内部掌握的合作伙伴名单、产品设计方案、报价方案和客户详细资料等信息带到乙公司。自张三加人乙公司后,乙公司业务猛增,成为甲公司的有力竞争对手。现甲公司向人民法院起诉乙公司和张三侵犯商业秘密,要求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甲公司各项经济损失。本案中,以下说法错误的是()。A.由于张三是甲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属于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B.甲公司可以与张三订立合同,要求张三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与甲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C.合作伙伴名单、产品设计方案、报价方案和客户详细资料等信息,都是张三在工作中掌握和积累的,离职后有自主利用的自由D.设立竞业限制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非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人才的合理流动

选项 A.由于张三是甲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因此属于竞业限制的人员范围

B.甲公司可以与张三订立合同,要求张三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经营与甲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业务

C.合作伙伴名单、产品设计方案、报价方案和客户详细资料等信息,都是张三在工作中掌握和积累的,离职后有自主利用的自由

D.设立竞业限制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非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人才的合理流动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查的是保护商业秘密与市场竞争的关系。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明确规定,即“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现实中,职工在工作中掌握和积累的知识、经验和技能,除属于单位的商业秘密的情形外,构成其人格的组成部分,职工离职后有自主利用的自由。设立竞业限制制度的根本目的,是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而非限制劳动者的择业自由和人才的合理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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