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一审程序中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判决后,甲公司对与对方当事

免费题库2022-08-02  16

问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在一审程序中是必要的共同诉讼的共同原告,判决后,甲公司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提起上诉,不涉及乙公司的利益,因此,乙公司不同意上诉。乙公司在二审中应列为( )。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共同上诉人  C.被上诉人  D.原审原告

选项   A.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
  B.共同上诉人
  C.被上诉人
  D.原审原告

答案 D

解析 本题考核民事诉讼的第二审程序。该上诉是对与对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分担有意见,不涉及其他共同诉讼人利益的,对方当事人为被上诉人,未上诉的同一方当事人依原审诉讼地位列明;D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2256407.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注册税务师题库5127分类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