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登录
财务会计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
资格题库
2022-08-02
37
问题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购后未向税务机关纳税。县税务局知悉后即作出决定,杨某须缴纳增值税5000余元。杨某不服,认为自己是接受某厂的指派,与该厂是委托关系,其税款应由厂方缴纳。县税务局未采纳杨某的意见,坚持要求杨某缴纳。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证明杨某与茶厂确系委托代理关系而改变所作具体行政行为,这种做法允许吗?( )查看材料A.不允许。因为被告在诉讼期间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B.允许。因为被告要对自己的处理决定进行辩护,理应有此权利C.允许。因为如果原告提出新的反驳理由,行政机关可以收集证据才公平D.允许。因为行政机关如果得到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证据
选项
A.不允许。因为被告在诉讼期间不能自行向原告和证人收集证据
B.允许。因为被告要对自己的处理决定进行辩护,理应有此权利
C.允许。因为如果原告提出新的反驳理由,行政机关可以收集证据才公平
D.允许。因为行政机关如果得到法院准许,可以补充相关证据
答案
A
解析
考查行政诉讼证据。本题考查的是行政诉讼被告取证权的限制。依照《行政诉讼法》第35条的规定,在诉讼过程中,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不得自行向原告、第三人和证人收集证据。可见,县税务局在诉讼过程中收集证据是不允许的。这是因为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决定时就应遵循“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其具体行政行为在被诉前即应有充分的证据支持方为合法。因此排除B项,A项为应选项。《行政诉讼法》第3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经人民法院准许,被告可以补充证据:被告在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已经收集了证据,但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不能提供的:原告或者第三人提出了其在行政处理程序中没有提出的理由或者证据的。可见,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补充证据的情形有严格限制,不能与“先取证,后裁决”的原则相矛盾。而本题C项“原告提出新的反驳理由”依法必须是“其在被告实施行政行为过程中没有提出的”,被告才可以获准补充证据。C项与法定情形不符,故不应选。关于D项,被告经人民法院准许补充证据只限于符合法定的特殊情形时,其范围不能任意扩大。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caiwukuaiji/2255673.html
本试题收录于:
注册税务师题库5127分类
注册税务师
5127
相关试题推荐
某企业因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赔
某企业因不服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其营业执照的处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并要求赔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
杨某受某厂指派在本县范围内收购茶叶2万斤,厂方提供了介绍信、营业执照副本。杨某收
杨某因出国度假将自己的独资企业委托何某代为管理,并授权何某在3万元以内的支出和1
可与茶叶中的鞣酸结合产生沉淀,饮茶会影响其吸收的药物是()A:硫酸亚铁 B:
随机试题
LinguisticFolliesAInrecentyearsBrusselshasbeen
Complimentsalwaystakeherbysurprise.听到人家恭维,她总是受宠若惊。
Mostshoplifters(商店扒手)agreethattheJanuarysalesofferwonderfulopportu
A.营养性缺铁性贫血 B.营养性巨幼细胞贫血 C.营养性混合性贫血 D.急
发病率最高的原发性免疫缺陷病是()A.细胞免疫缺陷病 B.吞噬细胞缺陷
从所给的四个选项中,选择最合适的一个填入问号处,使之呈现一定的规律性: A.如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应当遵循的原则有()。A.尊重未成年
根据所给图形的既有规律,选出一个最合理的答案。( ) A、A B、B C
儿童感染性疾病最常见的是( )。A.消化道感染 B.呼吸道感染 C.泌尿系
依据关税的有关规定,下列进口货物中可享受法定免税的是( )。A.在海关放行前遭受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