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长甲,乙、丙、丁共四位董事出席,

资格题库2022-08-02  22

问题 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于2018年召开董事会会议,董事长甲,乙、丙、丁共四位董事出席,董事会中其余2名成员未出席。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不够,不可举行B、未出席会议的董事可以委托监事出席会议C、董事会会议中甲、乙、丙、丁四人通过决议即有效D、董事会决议应当作成会议记录,应由全体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选项 A、董事会会议的董事出席人数不够,不可举行
B、未出席会议的董事可以委托监事出席会议
C、董事会会议中甲、乙、丙、丁四人通过决议即有效
D、董事会决议应当作成会议记录,应由全体董事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答案 C

解析 本题考核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会会议应有过半数的董事出席方可举行。董事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本题中董事会一共6名成员,所以只要4名董事出席会议即可举行,4名董事通过决议即有效。所以选项A错误,选项C正确。董事会会议,应由董事本人出席;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授权范围。所以选项B错误。董事会应当对会议所议事项的决定作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所以选项D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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