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于2016年通过了资产评估师考试,现在去A评估机构面试。面试官乙向其提出了一系

admin2022-08-02  49

问题 甲于2016年通过了资产评估师考试,现在去A评估机构面试。面试官乙向其提出了一系列职业道德和法律责任的问题。下列内容中,是涉及行政责任的一些内容,请协助甲进行回答。(1)承担行政责任的制裁形式包括行政处分和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原则包括哪些?(2)如果评估专业人员违反规定,签署虚假评估报告,有哪些处罚?(3)如果评估机构违反规定,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有哪些处罚?(4)李某是本评估机构的评估师,经调查,其存在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并收取费用、同时在另一评估机构从业的行为,针对李某的这些行为,有哪些行政处罚?(5)某评估机构出具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则对其这一行为,有哪些行政处罚?

选项

答案

解析 (1)行政处罚原则包括:①处罚法定原则。②公正公开原则。③一事不再罚原则。④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⑤保障权利原则。
(2)对评估专业人员违反规定,签署虚假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由有关评估行 政管理部门责令其停止从业两年以上五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停止从业五 年以上十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终身不得从事评估业务。
(3)
对评估机构违反规定,出具虚假评估报告的,《资产评估法》第四十八条规定:由有关评估行政管 理部门责令其停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4)《资产评估法》第四十四条,对评估专业人员存在该法第十四条(除签署虚假评估报告之外)所列举的违法行 为,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该条规定,评估专业人员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 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停止从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从业 一年以上五年以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 私自接受委托从事业务、收取费用的;
第二,同时在两个以上评估机构从事业务的;
第三,采用欺骗、利诱、胁迫,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专业人员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
第四, 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业务,或者冒用他人名义从事业务的;
第五,签署本人未承办业务的评估报告或者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
第六, 索要、收受或者变相索要、收受合同约定以外的酬金、财物,或者谋取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 评估机构违反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可以责令其停业一个月以上六个月 以下;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一,利用开展业务之便,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第二,允许其他机构以本机构名义开展业务,或者冒用其他机构名义开展业务的;
第三,以恶性压价、支付回扣、虚假宣传,或者贬损、诋毁其他评估机构等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的;
第四,受理与自身有利害关系业务的;
第五,分别接受利益冲突双方的委托,对同一评估对象进行评估的;
第六,出具有重大遗漏的评估报告的;
第七,未按本法规定的期限保存评估档案的;
第八,聘用或者指定不符合本法规定的人员从事评估业务的;
第九,对本机构的评估专业人员疏于管理,造成不良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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