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向乙借款2000元,约定2015年1月1日还款。因甲届期未还,乙于2015年2

练习题库2022-08-02  18

问题 甲向乙借款2000元,约定2015年1月1日还款。因甲届期未还,乙于2015年2月3日向甲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甲于2015年2月10日收到该信。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诉讼时效从2015年2月3日中断B:诉讼时效从2015年2月3日中止C:诉讼时效从2015年2月10日中断D:诉讼时效从2015年2月10日中止

选项 A:诉讼时效从2015年2月3日中断
B:诉讼时效从2015年2月3日中止
C:诉讼时效从2015年2月10日中断
D:诉讼时效从2015年2月10日中止

答案 A

解析 诉讼时效中止和中断的区别之一是:中止发生于法定事由出现时,中止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主观意志不能左右的事件;而发生中断的法定事由是当事人意志可以决定的法律行为。所以题中的情形属于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因权利人请求而发生中断的,诉讼时效应当从请求行为作出时,发生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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