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赞助等方面,应在移送时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

admin2022-08-02  21

问题 纳税人将自产应税消费品用于馈赠、赞助等方面,应在移送时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那么其组成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A:(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B:(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C:(成本+利润)/(1+增值税税率)D:(成本+利润)/(1-增值税税率)

选项 A:(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B:(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C:(成本+利润)/(1+增值税税率)
D:(成本+利润)/(1-增值税税率)

答案 B

解析 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确定: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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