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二 (一)资料 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税率为25%,2015

admin2022-08-02  23

问题 案例二(一)资料乙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所得税税率为25%,2015 年度发生的部分经济业务如下:1.2 月2 日,购入当天发行的到期一次还本付息的2 年期债券,票面价值20 万元,票面利率8%,购买该债券共支付价款26 万元,另支付手续费用0.65 万元,乙公司将其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2.5 月10 日,将持有的出票日期为2015 年4 月10 日、期限为90 天、面值为6 万元的不带息商业汇票到银行贴现,贴现年利率为6%,一年按360 天计算。3.9 月25 日,对一台设备进行提前报废处置,报废时该设备的账面原价为50 万元,累计折旧为30 万元,发生清理费用0.8 万元,取得残料变价收入2 万元。4.本年销售产品6 万件,单位售价100 元,年末确认的质量保证负债金额为12 万元,年初”预计负债—产品质量保证“科目贷方余额为3 万元,本年实际发生保修费7 万元。5.2015 年度,乙公司的资产减值损失8 万元,利润总额为120 万元,税法规定,企业计提的减值准备在计提当期不允许抵扣,在资产发生实质性损失时可予税前扣除,假定本年末发生其他纳税调整事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无期初余额。5 月10 日贴现票据,应确认的贴现金额为:A.5.64 万元B.5.94 万元C.5.97 万元D.6.03 万元

选项 A.5.64 万元B.5.94 万元C.5.97 万元D.6.03 万元

答案 B

解析 贴现利息=6x6%x60/360=0.06
应确认的贴现金额=6-0.06=5.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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