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中,当保险金额低于船舶保险价值时,保险人对共同海损、救助费

admin2022-08-02  37

问题 在我国沿海内河船舶保险中,当保险金额低于船舶保险价值时,保险人对共同海损、救助费用及施救费用的赔偿规则是()。[2008年真题] A.三者之和的最高赔偿金额,以一个保险金额为限  B.三者分别以一个保险金额为限  C.对于共同海损、救助费用的赔偿之和在一个保险金额内;对于施救费用则以另一个保险金额为限  D.对于共同海损的赔偿以一个保险金额为限;对于救助费用及施救费用的赔偿之和则在另一个保险金额内赔偿

选项

答案 C

解析 《北京理算规则》规定在核定共同海损和救助费用时,如保险金额低于约定价值或低于共同海损或施救费用的分摊价值时,保险人的赔偿责任要按船舶的保险金额在分摊价值中所占的比例计算;施救费用是一种单独费用。因此,它是船舶保险其他条款规定的赔偿责任以外的一项约定,保险人对施救费用的赔偿金额不受船舶本身损失、碰撞责任、共同海损分摊和救助等赔偿金额的限制,但不得超过船舶的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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