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因妊娠异常需行剖宫产术,经治医生在告知孕妇丈夫手术相关信息并取得签字后实施

admin2022-08-02  39

问题 李某,因妊娠异常需行剖宫产术,经治医生在告知孕妇丈夫手术相关信息并取得签字后实施手术。胎儿被取出后发现产妇患有双侧卵巢畸胎瘤,遂告知其丈夫并建议切除双侧卵巢。李某丈夫立即打电话与其他家属商议,医师在尚未得到家属商议结果的情况下,继续手术并切除双侧卵巢,于是发生医患纠纷。此案例中,医师侵犯的患者权利是(  )。A.疾病认知权B.知情同意权C.隐私保护权D.生命权E.健康权

选项 A.疾病认知权
B.知情同意权
C.隐私保护权
D.生命权
E.健康权

答案 B

解析 医疗机构在对患者采取任何治疗措施之前,都应将治疗相关情况告知患者或其监护人,并取得其同意后才可进行下一步治疗。该医师在没有征得患者家属同意的情况下,采取手术治疗,侵犯了患者的知情同意权。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yiliaoweisheng/78683.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