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甲租赁药店乙的柜台冒充坐堂医生,以药店乙的名义销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药品

admin2022-08-02  38

问题 诊所甲租赁药店乙的柜台冒充坐堂医生,以药店乙的名义销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药品以外的药品(这些药品是诊所甲自主采购的药品),并以药店乙名义开具相关票据。患者购买这些药品后,身体健康受到伤害。但是柜台租赁期满,诊所甲已经离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结论是上述涉及的案情“不足以构成情节严重”。上述案情,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诊所甲违反的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不包括A.真实标记的义务B.提供信息的义务C.出具凭证的义务D.保证安全的义务

选项 A.真实标记的义务
B.提供信息的义务
C.出具凭证的义务
D.保证安全的义务

答案 B

解析 考查经营者应履行的义务。A选项,租赁他人柜台或者场地的经营者,应当标明其真实名称和标记,这属于真实标记的义务。诊所甲显然违法了这一义务。C选项,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这是出具凭证的义务。而诊所甲出具的是药店乙的发票,相当于没有出具发票,违反了这一义务。D选项,患者购买这些药品后,身体健康受到伤害,违反了保证安全的义务。另外,没有证据证明诊所提供信息义务有问题。故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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