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甲租赁药店乙的柜台冒充坐堂医生,以药店乙的名义销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药品

admin2022-08-02  42

问题 诊所甲租赁药店乙的柜台冒充坐堂医生,以药店乙的名义销售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药品以外的药品(这些药品是诊所甲自主采购的药品),并以药店乙名义开具相关票据。患者购买这些药品后,身体健康受到伤害。但是柜台租赁期满,诊所甲已经离开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调查结论是上述涉及的案情“不足以构成情节严重”。根据上述案情和《药品管理法》,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该给予诊所甲的处罚不包括A.责令关闭B.没收违法销售药品C.没收违法所得D.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选项 A.责令关闭
B.没收违法销售药品
C.没收违法所得
D.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

答案 D

解析 考查无证生产、经营药品的法律责任。案情中诊所甲属于“个人设置的门诊部、诊所等医疗机构向患者提供的药品超出规定的范围和品种”,构成无证经营药品。无证经营,也就无证可吊销,故答案为D。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tihaiku.com/yiliaoweisheng/631814.html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