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男,19周岁)召集乙(男,15周岁)、丙(男,17周岁)实施盗窃。在甲、乙破

资格题库2022-08-02  63

问题 甲(男,19周岁)召集乙(男,15周岁)、丙(男,17周岁)实施盗窃。在甲、乙破窗入室后,负责望风的丙因害怕而逃离现场。甲、乙窃得储物间的财物后共同进入卧室,乙发现女主人王某正在熟睡,遂对其实施强奸,乙得逞后甲也欲强奸王某,但因太紧张未能得逞。之后,二人携带财物逃离现场。 请根据上述材料,回答下列问题并说明理由: (1)甲、乙、丙的行为应如何定罪? (2)甲、乙、丙具备哪些法定量刑情节?

选项

答案

解析 【分析】本题主要考查刑法中的定罪与量刑。材料中的当事人成立共同犯罪,共同犯罪要求行为人必须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客观方面必须具有共同犯罪的行为,主观方面具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共同故意的形成一般在行为前,本题是在事中形成犯罪故意。此题难度较大,需要考生具有较高的分析能力。在刑法案例中,一般会考查法定量刑情节,考生一定要掌握自首、立功、未成年人、从犯等常考的法定量刑情节。
 (1)①甲构成盗窃罪、强奸罪,乙构成强奸罪,丙构成盗窃罪。(3分)
 《刑法》第264条规定,入户盗窃定盗窃罪;甲召集乙、丙入户盗窃,甲、丙均满16周岁,构成盗窃罪,乙未满16周岁不构成盗窃罪。《刑法》第25条第1款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甲、乙、丙三人形成共同故意并共同实施了盗窃行为,其中甲是实行犯,丙是帮助犯,乙因不满16周岁,不构成盗窃罪的共同犯罪。(4分)
 ②甲、乙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乙的行为构成强奸罪。甲以默示方式与乙形成实施强奸的事中故意,于乙之后欲对受害人实施强奸行为,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由于强奸超出了原来共同盗窃的故意,丙与甲、乙不构成强奸罪的共同犯罪。(3分)
 (2)①甲在盗窃罪中是主犯。(2分)甲在强奸罪中具有轮奸这一法定加重处罚情节。(2分)
 ②乙在强奸罪中具有犯罪时不满18周岁这一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同时具有轮奸这一法定加重处罚情节。(3分)
 ③丙在盗窃罪中具有从犯这一法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以及犯罪时不满18周岁这一法定从轻或减轻情节。(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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